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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返崗后公司不讓回原崗位,勞動者有權要求賠償嗎?
時間:2023-12-29 16:04:09 來源: 作者:
一、工傷返崗后公司不讓回原崗位,勞動者有權要求賠償嗎?
工傷返崗后,如果公司不讓回原崗位,勞動者是有權要求賠償的。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擅自不合理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勞動者有權拒絕,如果勞動者因此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法律上,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因此,公司單方面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必須經過勞動者的同意,如果勞動者不同意,公司無權強制調整崗位。如果公司強制調整崗位,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同時,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因此,如果公司強制調整崗位,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總之,如果工傷返崗后公司不讓回原崗位,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如果公司強制調整崗位,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用人單位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讓勞動者調崗?
首先,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情形下,用人單位有權對勞動者進行調崗:
1.由于職工的傷病問題。如果勞動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無法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繼續(xù)從事原工作,用人單位有權為該員工安排新的工作。對于那些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員工,用人單位也有義務為其安排適當的工作。同時,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必須將已確診為塵肺病的職工調離粉塵作業(yè)崗位,并給予相應的治療或療養(yǎng)。對于在職業(yè)健康檢查中發(fā)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yè)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也應當將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為其進行妥善的安置。
2.當涉及到女職工的生育問題時。如果女職工在孕期無法適應原勞動,用人單位應根據醫(yī)療機構的證明,減輕其勞動量或為其安排其他適合的勞動。
3.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時,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這意味著,如果雙方都同意,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進行調崗。
4.當勞動者無法勝任工作時,用人單位有權對其進行調崗。
5.當企業(yè)面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時,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這可能涉及到對勞動者的調崗。
6.另外,如果勞動合同事先有約定或規(guī)章制度事先有規(guī)定,用人單位也可以對勞動者進行調崗。
通過以上的情形和規(guī)定,我們可以看出,用人單位在對勞動者進行調崗時需要充分考慮其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只有在滿足相應的條件和程序下,用人單位才能合法地對勞動者進行調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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