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王某將自己名下的民生銀行、中信銀行、興業(yè)銀行信用卡各一張,轉借給田某使用,田某透支額度用于經(jīng)營。2022年3月28日,田某向王某出具借條,金額合計24.3萬元。2023年3月9日至4月23日,王某向民生銀行、中信銀行、興業(yè)銀行信用卡共計還款231910.93元,雙方均認可借款金額以此為準。后王某多次與田某溝通還款事宜,田某未按約定將款項還清,王某訴至法院要求田某承擔還款責任,并要求姜某(田某配偶)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本案爭議焦點:一是原告與田某之間借貸關系是否合法有效;二是案涉?zhèn)鶆帐欠裣捣蚱薰餐瑐鶆铡?/div>
關于焦點一,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13條第1款規(guī)定,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結合王某向法院提交的信用卡賬單等證據(jù),以及法院庭審調查事實,王某認可上述借款系信用卡套現(xiàn)產(chǎn)生。因此根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王某、田某信用卡套現(xiàn)的行為,屬于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雖然王某、田某套現(xiàn)信用卡屬于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但田某與王某對2022年3月28日的借條真實性均無異議,借條中涉及的24.3萬元借款、利息及還款約定等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因此,根據(jù)《民法典》第157條對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后果的相關規(guī)定,田某對于該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
關于焦點二,雖然田某借款時間發(fā)生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但由于姜某常年在外工作,對田某的借款并不知情,王某也未舉證證明田某所借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王某主張姜某事后追認的證據(jù)不足,因此姜某不應承擔還款責任。
法官說法
信用卡的信用額度是金融機構基于持卡人的信譽所發(fā)放,讓持卡人進行透支消費使用。信用額度系銀行所有,信用卡資金屬于信貸資金,持卡人在消費透支前對該額度沒有所有權。因此將本人名下的信用卡轉借給他人使用屬于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情形,民間借貸合同應為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但出借信用卡給他人的行為,本身就已經(jīng)違反了《銀行卡業(yè)務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同時違反了持卡人與發(fā)卡銀行之間的合同內容,存在較大法律風險。一方面,該行為妨害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導致發(fā)卡金融機構無法對授信風險進行評估和管理,形成不良信貸風險,影響金融信用環(huán)境。另一方面,對于持卡人而言,如果借卡人使用信用卡進行非法套現(xiàn)、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持卡人也將面臨相應的法律懲罰。
對于夫妻一方的借款,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主要從以下三方面進行分析認定:一是是否屬于雙方共同簽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二是是否屬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三是債權人是否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睹穹ǖ洹返?064條對夫妻共同債務范圍進行了嚴格限制,尤其是對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配偶與第三人形成的大額借貸、不動產(chǎn)買賣等債權債務關系,原則上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同時將舉證責任歸于債權人,對保護未舉債配偶一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家庭和諧穩(wěn)定具有重要意義。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13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ǘ┮韵蚱渌麪I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ㄈ┪匆婪ㄈ〉梅刨J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ㄋ模┏鼋枞耸孪戎阑蛘邞斨澜杩钊私杩钣糜谶`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ㄎ澹┻`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背公序良俗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57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